3.5.1 個性行為與角色行為
對于管理者來說,在與同事交往的時候,能夠區(qū)分個性行為與角色行為之間的差異是很重要的。當(dāng)員工按照他們的職位要求處事時,他們實施的是角色行為。管理者也會招致同事的反對,但這種反對很可能會錯誤地歸因于個性因素。
聲稱個性因素從不影響一個人的行為是很不明智的,但很容易忽視的一點是,正是因為工作的要求,人們才迫不得已以某種方式處事。由此而帶來的危險是,這一問題將變得具有個人色彩。這樣一來,個性沖突使真正的角色沖突愈演愈烈。敵對的氛圍就形成了,并且蔓延至所有部門。令人遺憾的是,此時要想把某一爭議歸咎于提出者的個性簡直就是易如反掌,而且這樣做還能讓其他人都滿意。有時的確是這樣 — 角色被他人錯誤地曲解。有時一時激動起來,人們很難認識到在自己陷入的沖突中沒有任何自己個性的東西?墒菦_突的基點可能完全與角色有關(guān),并且如果作出一些自信但并不具有挑釁性的假定,它們還可能包括沖突的內(nèi)容。自信的概念將在下一章詳細闡述。不妨記住一點,雖然角色沖突會被誤認為是個性沖突,但是錯誤卻很少受到相反的待遇。一直以來,人們面臨的危險是:沖突被錯誤地歸結(jié)為是由個性引起的,而不是由角色引起的。
當(dāng)人們處在非正式的角色時,他們極有可能認識不到自己的行為是由角色而不是個性所決定的。舉例來說,通常人們接受某些職位,是因為他們手里掌握著一些其他人無法得到的信息,或者說這些信息的意義還未被普遍認識。這也許會迫使他們卷入與他人的沖突中,即使他們的角色看起來是可以相容的。